7. 中國參加者與人權
最後讓筆者談談在活動中與一位中國參加者互動的經過。該中國參加者是北京大學博士候選人,專長是國際法領域中的人權法,她是以北大人權研究中心的計畫協調員身分參與518基金會的光州亞洲人權民間學校,做為中國的唯一代表,在會議期間,與筆者有過不少次「交手」的經驗。
筆者到光州的第二天早上,也就是開幕式當天,向主辦單位領取名牌的時候,便因為名牌上的國家名稱寫台灣(Taiwan)而遭到中國代表的抗議,她並向主辦單位口頭表達抗議,不過518基金會並未理會她的抗議。在會議期間,類似的問題一再出現,雖然她在518基金會於其他場合介紹筆者為台灣代表時沒有表達抗議之意,不過在筆者自我介紹時有時會打斷筆者的話,因為筆者一說到自己的國籍(nationality)是台灣而不是來自台灣(come from Taiwan)時,她就會有意見。
漸漸的,該中國參加者開始在私下場合與筆者攀談,內容多半是關於台灣政治現勢。例如某一次在中午用餐時她向筆者質疑民進黨要舉行入聯公投之事,以她的想法來看,台灣是不可能進入聯合國的,不論是用任何名稱,因為
「台灣做為中國的一部份,在國際法上是不能有聯合國代表的席次的」,
筆者回答
「作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本來就有資格成為聯合會員國。」
中國參加者自然不甘示弱的繼續強調
「依照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聯合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代表。」
不過,筆者回應她
「無論從英文、法文的決議文或聯合國自行翻譯的決議文中文稿中,內容都未提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也沒有提到台灣問題。」
從這裡,我們可以見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台灣繼續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名字,不要說是「重返」聯合國,連作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存在都有問題,因為聯合國2758後決議案就是決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做為中國(China)的唯一代表去取代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在聯合國的席次(包括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資格),如果台灣繼續強調自己是中華民國,則為決議文的內容所限,台灣將需要去挑戰聯合國已經通過的正式決議。不過,如果台灣以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名義,而且以台灣為名「加入」聯合國,自然便不在該決議文的限制之中。
筆者繼續提到
「不論如何,台灣的主權獨立地位是事實存在(de facto)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從未有效的到達台灣任何一塊領土,就國際法的角度來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聲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國參與者的回答是
「不論台灣人如何狡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是全世界各國都承認的,台灣想加入聯合國的努力,是對中國的一種挑釁。」
中國參與者還想繼續說下去,不過筆者三口做兩口的快速解決了午餐,實在沒必要為了跟她爭論影響了快樂的用餐時間。筆者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她的說法還真「官方」,筆者所遇到的中國人每一個都是滿嘴差不多的說法,乍聽之下好像言之成理,不過卻漏洞百出。
後來在整個與會期間,筆者盡可能的不去提起這個問題,畢竟我們參與的是以民主與人權為主軸的活動,而不是國家「間」的政治問題討論會,這同時也是基於尊重主辦單位的立場。但是中國參與者還是三不五時就拿公投入聯議題說個兩句,顯然是想要讓與會的其他國家參與者對這個問題有錯誤的理解,因此筆者還是常常對其他國家的參與者解釋這個問題,以正視聽:
「加入(重返)聯合國其實不是只有台灣的執政黨(民進黨)要做而已,連在野黨也想做相關公投,所以不像中國代表所說的只有『少數台獨份子』想加入(重返)聯合國,那是9成以上台灣人共同支持的活動」。 而且這一件事跟中國無關,是台灣自己的問題,台灣想加入聯合國,自然就去申請,中國人沒資格也沒道理管。
台灣只是比較倒楣,一直都被殖民政權命名,像是「福爾摩沙」、「台員(大員)」、「東寧」等等,現在被50年前逃亡台灣的殖民政權命名為「中華民國」。只不過,這名字造成很多麻煩,所以殖民政權後期自我解讀為:「中華民國『在』台灣」,唉,這不是一種自找麻煩嗎?如果中華民國這名字真如殖民政權所說的,是大家選出來的名字,公民投票改掉它,又有何不對呢?還是其實這名字是由某一小群人所選,不被大眾接受,所以不可能經過公民投票的考驗呢?民主國家的特色就是經過一定程序,所有的東西應該都能在公民共同意識之下被改變,包括國名。
中國人除了在台灣問題上找麻煩之外,在人權問題上的立場也跟其他所有參加代表不太相同,試舉一例,該參與者說:
「中國人是可以自由參政的,只要加入共產黨就行,而加入共產黨不難,所以中國也是個民主國家。中國人民也是有公民權的,不過你(指筆者)不會有,因為雖然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不過不支持祖國統一的人不能擁有公民權。」
筆者回答:
「喔?是嗎?那我嘴裡說支持(統一),心裡不支持可不可以有公民權?那如果我說是被迫嘴裡不支持,其實心裡很支持的話,我現在可不可以擁有中國公民權?或是,你們有一套方法可以判別我的腦理想的跟嘴裡說的是一模一樣的?如果是的話,那真是了不起!」
更糟的是,作為一個北京大學所派出來的代表(或許問題也是因為她是北京大學所派出來的「官方」代表),她竟然不承認北大學生在64天安門事件中的代表性地位,反而一直強調那是一些失業的流民藉故聚集所引發的暴亂,並且認為中國政府的處置是正確的,沒有任何「守法的大學生」在該事件中被殺。由之前的討論中我們可以得知,518事件一開始其實是由大學生所領導的,犧牲者當中大學生也佔了很大的比例,當其他參與者聽到中國代表的這種說法時,馬上就聯想到全斗煥在鎮壓並殺害光州市民後所用的藉口,不禁都搖頭嘆息。
民間學校最後一天的重頭戲是各國代表的分組報告,筆者與馬來西亞及尼泊爾代表分在同一組,是第三個發表報告的小組。在馬來西亞代表的報告之後,筆者開始了台灣民主化歷程的簡介,並且說明台灣人在國家認同上的分岐造成了台灣在民主化轉型之後的民主鞏固上的困境。而且,筆者的報告主軸在於,就算台灣目前有國家認同問題,那也只是對於自我定位的問題,而不是統一或獨立的問題,因為據多年來的民調證明,台灣人支持與目前的中國統一的比例是逐年下降的,並且在2006年的民調結果中更顯示,台灣人有高達8成以上的人不想與現在的中國統一。
筆者試圖解釋的重點是,以台灣主體的角度來看,荷蘭人、西班牙人、鄭氏政權、日本人與戰後的國府政權都是外來政權,都未經過台灣人民的授權,都算是一種殖民政權。因此,台灣絕對有資格以聯合國憲章所規定的民族自決精神脫離殖民地獨立。這一點是中國文化下的陷阱,我們可以承認台灣是受到中華文化的影響,但是那些曾經治理台灣的政權都沒有被台灣人同意也是事實,如果依照目前中國的說法,那不只台灣,連越南都必須要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國參與者顯然認為筆者的說法違反了他們所強調的「一個中國」原則,並且在發問時間自顧自的花了10多分鐘覆述了一次「台灣問題的中國觀點」,其內容有三項:(一)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份、〈二〉在國際法上中華民國不是中國代表,也不被認定具有獨立國家的權力、〈三〉如果中國讓台灣獨立,則會造成骨牌效應,讓中國崩解。因為以上理由,所以中國認為,台灣不能獨立,不能改名,不能修憲,也不能挑釁中國。
不過,筆者在其後的回應中也指出,台灣人民從來沒有同意過來自其他國家的殖民政權,包括中國,其次,中華民國並不就是台灣,台灣可以以自己的名字成為獨立的國家,至於第三點,那是中國自己的問題,要是中國這個國家民主而繁榮,人民以身為中國人為榮,對少數民族也夠尊重,誰會想要獨立?加入都來不及。但是現在中國擔心地方想要獨立的這個事實,就證明了中國對其國民是沒有足夠的吸引力的,這一點,不是台灣能夠幫忙的,中國也不應該希望台灣幫忙。
筆者說完就下台了,中國代表走來想要繼續爭論這個議題,但是筆者認為,這個議題不屬於本次會議主軸,因此不擬再繼續說下去。不過中國參與者在回應筆者報告時所提到的一些說法,確實的讓所有與會國代表相當驚訝,比方說她認為台灣的國際參與問題跟人權無關,台灣不能加入WHO不是人權議題,是政治議題,至於台灣人如果需要WHO幫助,可以透過中國。其次,她也提到西藏問題,她認為,西藏一樣沒有資格要求獨立於中國,從歷史上來看,是中國幫助西藏開發並且趕走外來勢力的,再者西藏也算是中國的某種形式的殖民地。這些說法都和這一次的民間學校之宗旨相違背,聽的台下每一位參與者面面相覷,一位參與者經過了12天的民主與人權的訓練及經驗分享,說出來的話卻還是那種威權國家侵害人民權力的八股說法,那這段日子的教學與經驗分享不就是白費了?
在筆者走下台之際,10多位參與者主動走來與筆者握手,並且認為筆者的說法讓他們耳目一新,讓所有人瞭解台灣的真正想法,最重要的是,他們也看到作為一個亞洲的新興民主國家,台灣在民主與人權方面的努力與其成果。在充斥著「相對民主」與「相對人權」概念的亞洲,韓國與台灣的民主發展經驗同樣的可貴,也同樣的可以讓仍在威權體制下掙扎的民權工作者得到理論基礎與經驗分享。台灣的民主經驗與經濟發展經驗都可以是許多發展中國家學習與分析的優良例子,因此,我們更應該對過去的歷史有更正確的認知與解讀。
最後讓筆者談談在活動中與一位中國參加者互動的經過。該中國參加者是北京大學博士候選人,專長是國際法領域中的人權法,她是以北大人權研究中心的計畫協調員身分參與518基金會的光州亞洲人權民間學校,做為中國的唯一代表,在會議期間,與筆者有過不少次「交手」的經驗。
筆者到光州的第二天早上,也就是開幕式當天,向主辦單位領取名牌的時候,便因為名牌上的國家名稱寫台灣(Taiwan)而遭到中國代表的抗議,她並向主辦單位口頭表達抗議,不過518基金會並未理會她的抗議。在會議期間,類似的問題一再出現,雖然她在518基金會於其他場合介紹筆者為台灣代表時沒有表達抗議之意,不過在筆者自我介紹時有時會打斷筆者的話,因為筆者一說到自己的國籍(nationality)是台灣而不是來自台灣(come from Taiwan)時,她就會有意見。
漸漸的,該中國參加者開始在私下場合與筆者攀談,內容多半是關於台灣政治現勢。例如某一次在中午用餐時她向筆者質疑民進黨要舉行入聯公投之事,以她的想法來看,台灣是不可能進入聯合國的,不論是用任何名稱,因為
「台灣做為中國的一部份,在國際法上是不能有聯合國代表的席次的」,
筆者回答
「作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本來就有資格成為聯合會員國。」
中國參加者自然不甘示弱的繼續強調
「依照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聯合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代表。」
不過,筆者回應她
「無論從英文、法文的決議文或聯合國自行翻譯的決議文中文稿中,內容都未提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也沒有提到台灣問題。」
從這裡,我們可以見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台灣繼續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名字,不要說是「重返」聯合國,連作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存在都有問題,因為聯合國2758後決議案就是決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做為中國(China)的唯一代表去取代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在聯合國的席次(包括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資格),如果台灣繼續強調自己是中華民國,則為決議文的內容所限,台灣將需要去挑戰聯合國已經通過的正式決議。不過,如果台灣以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名義,而且以台灣為名「加入」聯合國,自然便不在該決議文的限制之中。
筆者繼續提到
「不論如何,台灣的主權獨立地位是事實存在(de facto)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從未有效的到達台灣任何一塊領土,就國際法的角度來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聲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國參與者的回答是
「不論台灣人如何狡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是全世界各國都承認的,台灣想加入聯合國的努力,是對中國的一種挑釁。」
中國參與者還想繼續說下去,不過筆者三口做兩口的快速解決了午餐,實在沒必要為了跟她爭論影響了快樂的用餐時間。筆者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她的說法還真「官方」,筆者所遇到的中國人每一個都是滿嘴差不多的說法,乍聽之下好像言之成理,不過卻漏洞百出。
後來在整個與會期間,筆者盡可能的不去提起這個問題,畢竟我們參與的是以民主與人權為主軸的活動,而不是國家「間」的政治問題討論會,這同時也是基於尊重主辦單位的立場。但是中國參與者還是三不五時就拿公投入聯議題說個兩句,顯然是想要讓與會的其他國家參與者對這個問題有錯誤的理解,因此筆者還是常常對其他國家的參與者解釋這個問題,以正視聽:
「加入(重返)聯合國其實不是只有台灣的執政黨(民進黨)要做而已,連在野黨也想做相關公投,所以不像中國代表所說的只有『少數台獨份子』想加入(重返)聯合國,那是9成以上台灣人共同支持的活動」。 而且這一件事跟中國無關,是台灣自己的問題,台灣想加入聯合國,自然就去申請,中國人沒資格也沒道理管。
台灣只是比較倒楣,一直都被殖民政權命名,像是「福爾摩沙」、「台員(大員)」、「東寧」等等,現在被50年前逃亡台灣的殖民政權命名為「中華民國」。只不過,這名字造成很多麻煩,所以殖民政權後期自我解讀為:「中華民國『在』台灣」,唉,這不是一種自找麻煩嗎?如果中華民國這名字真如殖民政權所說的,是大家選出來的名字,公民投票改掉它,又有何不對呢?還是其實這名字是由某一小群人所選,不被大眾接受,所以不可能經過公民投票的考驗呢?民主國家的特色就是經過一定程序,所有的東西應該都能在公民共同意識之下被改變,包括國名。
中國人除了在台灣問題上找麻煩之外,在人權問題上的立場也跟其他所有參加代表不太相同,試舉一例,該參與者說:
「中國人是可以自由參政的,只要加入共產黨就行,而加入共產黨不難,所以中國也是個民主國家。中國人民也是有公民權的,不過你(指筆者)不會有,因為雖然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不過不支持祖國統一的人不能擁有公民權。」
筆者回答:
「喔?是嗎?那我嘴裡說支持(統一),心裡不支持可不可以有公民權?那如果我說是被迫嘴裡不支持,其實心裡很支持的話,我現在可不可以擁有中國公民權?或是,你們有一套方法可以判別我的腦理想的跟嘴裡說的是一模一樣的?如果是的話,那真是了不起!」
更糟的是,作為一個北京大學所派出來的代表(或許問題也是因為她是北京大學所派出來的「官方」代表),她竟然不承認北大學生在64天安門事件中的代表性地位,反而一直強調那是一些失業的流民藉故聚集所引發的暴亂,並且認為中國政府的處置是正確的,沒有任何「守法的大學生」在該事件中被殺。由之前的討論中我們可以得知,518事件一開始其實是由大學生所領導的,犧牲者當中大學生也佔了很大的比例,當其他參與者聽到中國代表的這種說法時,馬上就聯想到全斗煥在鎮壓並殺害光州市民後所用的藉口,不禁都搖頭嘆息。
民間學校最後一天的重頭戲是各國代表的分組報告,筆者與馬來西亞及尼泊爾代表分在同一組,是第三個發表報告的小組。在馬來西亞代表的報告之後,筆者開始了台灣民主化歷程的簡介,並且說明台灣人在國家認同上的分岐造成了台灣在民主化轉型之後的民主鞏固上的困境。而且,筆者的報告主軸在於,就算台灣目前有國家認同問題,那也只是對於自我定位的問題,而不是統一或獨立的問題,因為據多年來的民調證明,台灣人支持與目前的中國統一的比例是逐年下降的,並且在2006年的民調結果中更顯示,台灣人有高達8成以上的人不想與現在的中國統一。
筆者試圖解釋的重點是,以台灣主體的角度來看,荷蘭人、西班牙人、鄭氏政權、日本人與戰後的國府政權都是外來政權,都未經過台灣人民的授權,都算是一種殖民政權。因此,台灣絕對有資格以聯合國憲章所規定的民族自決精神脫離殖民地獨立。這一點是中國文化下的陷阱,我們可以承認台灣是受到中華文化的影響,但是那些曾經治理台灣的政權都沒有被台灣人同意也是事實,如果依照目前中國的說法,那不只台灣,連越南都必須要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國參與者顯然認為筆者的說法違反了他們所強調的「一個中國」原則,並且在發問時間自顧自的花了10多分鐘覆述了一次「台灣問題的中國觀點」,其內容有三項:(一)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份、〈二〉在國際法上中華民國不是中國代表,也不被認定具有獨立國家的權力、〈三〉如果中國讓台灣獨立,則會造成骨牌效應,讓中國崩解。因為以上理由,所以中國認為,台灣不能獨立,不能改名,不能修憲,也不能挑釁中國。
不過,筆者在其後的回應中也指出,台灣人民從來沒有同意過來自其他國家的殖民政權,包括中國,其次,中華民國並不就是台灣,台灣可以以自己的名字成為獨立的國家,至於第三點,那是中國自己的問題,要是中國這個國家民主而繁榮,人民以身為中國人為榮,對少數民族也夠尊重,誰會想要獨立?加入都來不及。但是現在中國擔心地方想要獨立的這個事實,就證明了中國對其國民是沒有足夠的吸引力的,這一點,不是台灣能夠幫忙的,中國也不應該希望台灣幫忙。
筆者說完就下台了,中國代表走來想要繼續爭論這個議題,但是筆者認為,這個議題不屬於本次會議主軸,因此不擬再繼續說下去。不過中國參與者在回應筆者報告時所提到的一些說法,確實的讓所有與會國代表相當驚訝,比方說她認為台灣的國際參與問題跟人權無關,台灣不能加入WHO不是人權議題,是政治議題,至於台灣人如果需要WHO幫助,可以透過中國。其次,她也提到西藏問題,她認為,西藏一樣沒有資格要求獨立於中國,從歷史上來看,是中國幫助西藏開發並且趕走外來勢力的,再者西藏也算是中國的某種形式的殖民地。這些說法都和這一次的民間學校之宗旨相違背,聽的台下每一位參與者面面相覷,一位參與者經過了12天的民主與人權的訓練及經驗分享,說出來的話卻還是那種威權國家侵害人民權力的八股說法,那這段日子的教學與經驗分享不就是白費了?
在筆者走下台之際,10多位參與者主動走來與筆者握手,並且認為筆者的說法讓他們耳目一新,讓所有人瞭解台灣的真正想法,最重要的是,他們也看到作為一個亞洲的新興民主國家,台灣在民主與人權方面的努力與其成果。在充斥著「相對民主」與「相對人權」概念的亞洲,韓國與台灣的民主發展經驗同樣的可貴,也同樣的可以讓仍在威權體制下掙扎的民權工作者得到理論基礎與經驗分享。台灣的民主經驗與經濟發展經驗都可以是許多發展中國家學習與分析的優良例子,因此,我們更應該對過去的歷史有更正確的認知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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