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格之基本理念
本部落格主認為: (1)人權一定高過國家主權與其他所有政治、宗教與倫理規範。///// (2)任何試圖以放棄個人自由換取安全的作為,都是不可能實現的幻想,只會造成極權統治的出現。///// (3)請不要以個人喜好試圖來規制他人行為,包括你個人喜歡狗,就要別人不得吃狗;如果我說我喜歡高麗菜呢?///// (4)請以自己榮耀自己,而不要以國家(或血統)榮耀自己。///// (5)我只認同制度,不認同基因(或血統)。數典忘祖的是中國人,你們現在哪一點像中國老祖先了?///// 如不認同以上想法,就請不用留言了
從個人角度來看:

自從筆者父親過世之後,筆者一直小心翼翼的在觀察家族裡的角力。

爺爺雖然小有財產,卻一直不願意在生前處理。

身為大兒子的父親幾度勸言,卻被認定是想謀奪家產,鬱鬱而終。

爺爺終至聽由小人使弄,將祖產的將近一半送給了「家賊」......


在爺爺過世的一個月內,家中長輩聚集,每個人看到家賊的所作所為,莫不咬牙切齒,不過也只能面面相覷,好一群有能的長輩。。

但對於筆者於5年前一直警告的:「那『傢伙』有問題」,還好後來證明筆者的預言是真,不然,到現在筆者都還要背負著「破壞家族感情」、「不敬尊長」的罪名。

不打算採取法律行動的他們,對於犯罪者只能束手,任其予取予求,雖然對長輩們影響不大,對晚輩卻是極大的傷害。

有錢的長輩們,不瞭解這筆解決燃眉之急的金錢對身無分文的晚輩之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這是晚輩追尋自我,創造真正屬於自己人生的重要資產。

在台灣的晚輩,尤其是筆者,一直受到家賊的迫害,用各種扭曲的語言及方式限制筆者的發展選擇,連筆者父親她都可以污辱,一心只想逼筆者選擇家賊要的方向,向家賊低頭。

向家賊低頭這件事,筆者寧為乞丐亦不願為之,至於她的人生方向,家賊視為珍寶,筆者卻直覺其為蔽藪。



回到社會角度:

一個社會對於犯罪的人有多大的容忍度?

同樣說謊,我們的社會因政治立場確有不同的容忍標準。

同樣出錯,我們的社會也因為政治立場產生不同的評價基礎。

筆者的牽手說,這就是社會阿,本來就不公平。

如果這樣,那那些滿口追求公平正義的話語不就都是空談,又甚或是一種政治語言?


對於過去政府的問題,包括二二八、白色恐怖、各種政治謀殺與黑名單等等,都採取一種過去事已經過去的態度,把這些問題拋在腦後,好像時間自然會改正過去犯罪行為,或是受難者應該自認倒楣一樣。

但是一說到政治意識型態上的敵人,卻一點也不寬容。

面對幾千億黨產的不義取得,雖然有真憑實據,卻不想追討。相對的,面對不到3000萬的國務機要費,卻是追根究底,全力討伐。

其實我們捫心自問,過去有沒有為了報帳,或是為讓公司報支出而在私人消費時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呢?

在台灣,為了報帳而買發票(這是違法)或是在非公司支出事項上報公司統一編號都已經是常識的今天,我們對於總統(或是縣市長)的找發票報帳卻是如此的不能忍耐?

反正,嚴以對人,寬以律己本來就是台灣人的長處,選擇陣營後,對方就一定錯,己方就一定對也是常態。


談談國務機要費案吧?

我們看看Wikpedia裡對國務機要費案之說法:(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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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支準則與《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與《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兩法規相關,金額約為數千萬不等,2000年2005年間,因執政黨民進黨沿用原本兩法之單據核銷方式,遭反對黨與媒體質疑總統府事涉「貪污」及「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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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去查詢中央法規時,「國務機要費」從4年前至今,仍然未見相關規範的立法,而只有以上兩個內部模糊的規定(請去查查:http://law.moj.gov.tw/fl.asp),並且有一個不甚清楚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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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該費用與其他機關首長之特別費相異,故行政院於2004年對特別費不需檢具原始憑証列報金額不得超出一半之統一規定對該費用並不適用,總統府本身並未對國務機要費做出相關的規定,因而據稱應該並不受行政院統一規定之限制。但自2006年9月起,行政院主計處及總統府開始對國務機要費訂定相關規定,要求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全部都需要單據列報,回歸相關的主計法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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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後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這種改變如果是2006年9月起,那之前的模糊地帶,自然不能以後來的規範去處罰。

而且,這種制度性的陷阱多年來一直在那裡,也未見有任何人去要求改進,到了有政治需要的時候,再來進行這種奇妙的界定:所有首長的費用是特別費性質,國務機要費不是。

所以當所有人做一樣的事的時候,有人會被告(而且未審前先定了罪),有人被告無罪,有人不用被告,這真是一件多重標準的最佳實例。

國務機要費至今尚未立法管理,看來新總統應該也會將之視為「實質補貼」吧?

只是因為新總統是「正直而不會貪污的人」,所以當作「實質補貼」應該也不會被人追究吧?

這種不靠制度只依賴人性良善的觀念充斥在這個社會中,正是妨礙台灣民主化與法治化根源。

當然,筆者認為,有犯罪就應究辦是絕對正確的,不過選擇性的做就是不對,如果對於陳水扁執政時期的可能不法我們努力去追究的同時,能對過去所有執政的問題都一起探討,並且立法將之規則化,這樣不就可以避免流於政治報復之嫌?

訂定「總統任期結束後清算法案」,讓每一任總統在任期結束之後之後合法的接受的一連串相關的調查,讓他上台清楚(訂定總統交接法),下台乾淨,這樣不就可以把事情解決?

為什麼台灣人就是不想用法律把所有人事物的相關行為都給一個基本規範呢?

這個社會很明顯的是非不分,情一直放在法與理之上,這件事讓人感覺非常失望。

到了國際層次:

中國一直都是人權侵害行為的國家,由建國以來,不斷的以武力、經濟、文化等各種手段侵害其境內或境外人民之人權。

可是我們雖然不能忍受國內的人權侵害,卻可忍受其他國家有人被侵害人權,在很多事情上,跟中國站在同一邊,試舉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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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6&NewsID=104578

國民黨立委又凸鎚!不分區立委廖婉汝日前諮詢國安局長許惠祐,竟然爆料西藏事件是軍情局透過蒙藏委員會,幕後操控的結果,目的就是要影響總統大選......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1/today-p4.htm

國民黨籍立委廖婉汝昨天在立法院質詢時爆出陰謀論,質疑西藏暴動,是軍情局透過蒙藏委員會,幕後操控的結果,目的就是要影響總統大選,而阿扁出資要西藏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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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選舉時馬陣營網站上就出現一篇文章很清楚的指稱西藏是暴民,現在該黨委員又站在中國那一邊,無疑是要讓中國找藉口對台灣動武。

我們應當支持人權,反對人權侵害,要求中國以公平正義及和平的作法對待西藏這個原本應該有權力獨立的國家,不再進行武力及文化侵犯。

不過,看來新任執政黨已經先跟中國站在一起了,不知道台灣人民是不是也希望跟中國這個人權侵害者站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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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醜不可外揚

    雖然有人說,家醜不可以外揚,然而,如果家醜可以做為他人的啟示,外揚又何嘗不可?
  • 紀曉嵐也把他的叔祖父的故事編進書裡,
    本來也想"為尊者諱",
    但覺得作為「子弟念書之餘也應該使他們知道世事」的範例,並無不可。
  • 只是路過,看到有點感觸

    其實我家也發生過類似的狀況,不過又不大一樣,我爺爺也是小有財產,坦白說我看過太多大家為了錢所使出的手段,沒有錢的時候的人情冷暖,還有身邊朋友家裡也都有這些故事,我爸是那個最不受疼愛,但又至使至終都陪伴在我爺身邊的人,等到最後我爺爺發現時,坦白說他的財產早就被其他女兒 騙光了,不過我爸倒還 滿看的開的,他只淡淡的說,那些是我爺爺的錢,他有權力把錢給他想給的人,我在結婚的時候也遇 到好多事,明明來我家提過親了,後來又覺得娶我沒加分效果,還找了對象要我老公去跟別人相親,最後我們是去公證,還方家到後來是覺得面子掛不住才說要補辦喜宴,但我一方面覺得沒必要,一方面整個很不爽+任性所以也不想,我先生家在做珠寶生意,他的姐姐妹妹也是爭得很 嚴重,反正也是使出各種手段打壓我們,不過好在我們兩 個很努力,我先生很挺我,加上他也完全沒想過他家的錢,我們沒拿到任何一毛錢,我不曉得為什麼留言給你,我也不確定你們的狀況,不過我想重點在我們兩個能經濟獨力,還有我很任性也完全不在意別人怎麼講我,我就是 想過我想要的生活,所以現在我們自己過自己的,也跟先生的家人幾乎沒連絡了(因為他們真的做了很多很欺負我的事),我曉得如果有一筆錢確實是可以開始展開新的生活,完成一些理想,不過有時候現實就是這樣,我現在會 覺得不能想別人應該怎樣怎樣,別人的終究是別人的,只有靠自己、還有在自己手裡的才真的是自己的
  • 非常謝謝您的留言。

    看了您的故事,真的是感同身受,也可以感覺的到您比筆者要堅強獨立的多。

    筆者必須說,人是很複雜的,那些現在對筆者不好的人,在小時候也是很照顧筆者的。筆者的痛苦不只在看到她面對金錢時所表現出的貪婪,更在於如何去面對從小信任的長輩的背判與出賣......

    筆者的父親一直到死都希望筆者跟她保持良好關係,爺爺也是如此,因為她很「可憐」。但是面對她的這些惡行,筆者要如何達成老人家的期望?

    遇到這些事,我們也只能去面對,去解決,然後放下,繼續走屬於自己的人生路。不過,親人所帶來的懷疑跟傷害,已經在心中造成永遠不會抹滅的疤痕......

    conradkclreplied on 2008/04/08 09:13

  • 其實放下真的很不容易
    坦白說我有時候想到對方家人對我做的傷害
    我還是超氣的,因為我從頭到尾沒做過傷對方的事
    不過希望我們都可以努力做到"放下"
    或許說是慢慢痲痹,然後繼續好好的生活
    你也加油,經過了一段日子了,我真的相信有些時候
    有捨必有得
    加油!
  • 中國的野心?你可以从政治上说台湾是独立的国家,血统上你还是中国人,中国人的野心你血里一分也少不了。 没有中国的野心,你当你们这些台湾人当初大陆兵败的时候哪有台湾可以逃。没有祖辈给你们"打下"台湾,你们大概也就只能死在大陆了。告诉你,我们不稀罕你们这些台湾人,我们要的就是你们脚下的土地而已。
  • 1.被人誤會有中國血統是我的悲哀,或許我的起源是中國,但是我的血統卻不一定是來自中國。有機會你可以去看看林媽利的研究,不要用血統血統的來跟台灣人念經。

    2.我不是那些當初1949年兵敗逃來台灣的中國人。那些中國人,我一樣不喜歡,非常希望他們從哪裡來就回哪裡去。

    3.你不要人,只要台灣的土地,就證實了我所說的中國人侵略野心是存在的,而且手段就如同中國歷史所說的那麼殘忍。

    4.反正,全世界都對中國的人權問題非常關注,而且也非常不屑於中國的作法。像這次奧運聖火的事,中國人可真是祖上積德了,不止臉上有光,走路還有風。

    conradkclreplied on 2008/04/1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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