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文)

台灣與韓國的關係

冷戰時期,韓國(南韓)與「自由中國」同為反共國家,雙方也將彼此視為兄弟之邦。兩國均有內戰,同時也都將收復失土與國土統一當成基本國策。過去,韓國人所能去的中國,就只有台灣這一塊土地,而台灣人也只能到韓半島的南韓訪問,因此,雙方所承認的都是一個具有排他性的中國與韓國。兩國內政上也有個共同點,那就是都為獨裁國家,對於彼此獨裁的批判,兩國都是採取小心謹慎的態度。韓國大部分都只提及蔣介石來到台灣後,在經濟建設上獲致成功的事例,又因為日治時期,蔣介石曾在中國支援過韓國的獨立運動,特別是在上海協助韓國成立臨時政府,因此我們對於蔣介石統治下的台灣,一直都相當具有好感。而且,由於兩國皆為獨裁政權,對於獨裁的方法,雙方也是相互學習。還有一個比較鮮為人知的是,韓國的維新憲法(1972~1979)中,經由統一主體國民會議,以舉手表決來選舉總統的方式,也是參考了當時台灣的總統選舉模式。(註二)

台灣政治史上最大的打擊,應該就是中國大陸與美國建交後,所造成的台美斷交(1978年)了。由於韓國是最晚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因此以國家來看,與台灣維持外交關係最長久的國家,應該要算是韓國與沙烏地阿拉伯了。1992年台韓斷交後,台灣簡直就是國際上的孤兒。遭到至親友邦背叛的台灣,之後對於韓國,總是帶有愛恨交織的情感。每當韓國在體育競賽或其他方面上,有些優異的成績出現時,台灣批判性的文章也總是傾洩而出,這種現象的起因,我想就是在這又愛又恨的情感上,又添加了些許的仇視吧。

最近以韓國電視劇為首的韓流風,也在台灣強力放送,台灣對於韓國的好感,也因此急速攀升。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例子,就是當人們聽到裴勇俊即將下塌台灣7星級的圓山大飯店時,飯店裡所有的房間馬上被預訂一空。就連我這次來台的短暫期間內,電視上不僅有太王四神記、明成皇后,甚至連星期天所播放的娛樂節目,在台灣也可以收看得到。最受歡迎的還是大長今!聽說播放大長今的時候,街道上也都冷冷清清的呢。

韓國的民主化過程對於有志之士來說,也是另一種型態的韓流。當年台灣是以一種較為平靜沈穩的步伐,來進行改革,但是有時候,台灣也會羨慕韓國這種充滿熱情的民主化抗爭模式。最令台灣人感到訝異的例子是,韓國居然能以鐵腕手段,將518民主運動中屠殺人民的總統,予以判刑。(註三)台灣的寧靜革命也許引發了較少的社會對立,但是,台灣確實少繳了許多民主的學費,也因此,在民主改革無法徹底普及的情況下,人民也逐漸遺忘民主的可貴,這點不禁令人感到相當惋惜。

關於「過去清算」,台灣到目前為止,對於過去政府犯罪行為的責任歸屬,仍未能透過司法審判,讓它成為討論的焦點,而且司法本身也未能完全獨立。近年來,針對二二八事件,學者首次正式以法律理論,提出了責任歸屬的問題。「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在20062月正式出版,這本書是由政府正式認定的公文檔案。在這本研究報告書裡,首次以「可見蔣介石對事件介入程度之深、干預層面之廣,這樣的最高領導人,當然要為不幸事件負最大責任。」的字句,來評論蔣介石。(註四)但是,也因為這樣的字句描述,使得負責撰寫的學者(召集人與第三章的執筆人),遭到蔣介石的孫子(現任立法委員),以誹謗的名義提起告訴。去年2月,法院判以不起訴處分。(註五)

韓國審判518的法理與經驗,在台灣以二二八事件為首的國家過去犯罪等責任歸屬議題上,是很值得被學習與借鏡的。然而,由於台灣司法審判官多為國民黨員,再加上整個司法部門處於一種寧靜司法的消極氛圍當中,因此,在這個因行政上的屈服,導致看不到司法獨立性與人權理念的批判聲中(註六),實際上,我們很難對這些議題進行審判。

那麼,我們韓國的「過去清算」工作,真的能是亞洲的模範嗎?對任何國家來說,確立民主轉型期的司法正義,並非一個簡單的課題。不論任何情況,在與威權主義支持勢力達成一定程度妥協的時候,將正義原則具體化的艱困問題,一定也會跟隨而來。為了鞏固這剛起步不久的民主,至少我們不能讓民主政治,再往助長過去勢力的方向走去。因此,「過去清算」應該是一種有局限,且具有象徵性意義的正義實現,而不是一個充滿報復心態的正義。在對全斗煥與盧泰愚的審判中,韓國也是選擇了以告知人民「何為不法、何為犯罪」的方式,在扶植社會正義、公正真相調查,以及恢復受害者的名譽上,做出眾多貢獻。台灣在尚未能正面提出「蔣介石-國民黨責任論」,以及將議題法律化的觀念,傳遞到整個社會的情況下,韓國的案例正好可以成為一個借鏡。

當然,透過台灣,韓國所能認清與學習到的事物也不少。518的過去清算,特別是在補償的問題上,台灣就提供給我們一個先例。國家機關(總統)的道歉,台灣與韓國幾乎是在同一個時期達成的。在民主化的過程當中,二二八事件由於是一個無法掩飾掉的問題,因此政府對於二二八的處理方法,就成為台灣民主化的試金石。要求對事件展開真相調查、名譽恢復、補償與道歉等的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今日也已經來到一個政治與法律上的解決階段。紀念工作與紀念公園也都已經建構完成。韓國的518或民主化運動,與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是很值得彼此換取經驗的。

另外,在與共產主義對峙的情形下,同採徵兵制的台韓兩國,也面臨著應該如何處理那些因宗教良心而拒服兵役的課題。在台灣,對於那些因宗教良心而拒服兵役者的懲罰,早已廢除,並且改採服替代役的制度。這一點也值得我們韓國來參考。(註七)就像這樣,一方的成就,可以是另一方的啟示點與催化劑,從這樣的觀點,我們也算是開展出人權運動比較法上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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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台灣的未來是?

到目前為止,基本上我都是在傳遞追求「台灣化」的立場。然而,在一些外生型民主國家中,大概也就是那樣,年輕世代對於政治或理念總是漠不關心。對於成天只知道賺錢,以及追求好不好玩的新世代來說,像二二八或是國家認同等的議題,很容易被看成是老舊世代的惱人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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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的東亞,中國的霸權勢力勢必會越來越強大。在中華霸權的支配之下,台灣的獨立活動更可能刺激到中國。台灣化的主張,不僅難以獲得國際社會的真誠呼應,也很難戰勝中國所施加的壓力。當然,我們也可以很實際地順應中國霸權,標榜一國兩制,追求國民黨所主張的兩岸和平體制路線。但是,人類哪裡是單靠麵包就能生存的。即使前程艱辛困難,然而我們仍應該在主張台灣化、獨立化的同時,也試問人心,究竟是大國霸權重要,還是應該讓小國人權成為更重要的價值核心。而唯一能與現實威權抗衡的弱勢主張,不就是「人權」嗎?由此看來,二二八不但是個尚未完成的課題,而且也仍具有政治上的號召力。喚起二二八遭到壓縮的記憶,在政治上號召人民一起防止中國大陸在未來任意欺壓小國,這也不失為一個有效的方法。



(註一)中正紀念堂於2007519日,正式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這是民進黨在二次執政之後,所推行之「正名運動」中的一環。改名之後,曾舉辦過「再見,蔣總統」的特別展覽。

(註二)維新政權的維新憲法架構,宣稱是借鏡自法國第五共和。然而,維新憲法上的權力構造,其實是研究了台灣的蔣介石、印尼的蘇哈托、西班牙的弗朗哥等亞歐終身獨裁者的威權政府統治架構後,再予以韓國化的。首次從維新憲法教科書中,澄清出這種觀點的是金哲洙教授的「憲法學院論」,不過這本書在發行之後,也隨即遭到沒收。

(註三)518的部分參考朱立熙,「國家暴力與過去淸算:從韓國518看臺灣228」(允晨文化,2007)。本書詳盡描述韓國518的展開過程與過去清算的應用實例,照片也相當充足豐富。台灣二二八與同樣擁有陸地對島民大量屠殺悲慘記憶的濟州4.3,擁有緊密的共同意識,濟州4.3研究所與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也締結了姊妹關係,相互訪問,並以這種方式持續發展人權團隊交流。

(註四)張炎憲總編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硏究報告」,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6168頁。

(註五)依據檢察的不起訴處分,該主旨為事件的「是非曲直是可以自由公開判斷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二二八會訊,2007/823~25頁。

(註六)陳志龍,「亞洲覇權的司法歸順性與對抗性檢討司法怠惰與司法人權」,228事件紀念基金會國際學術會議資料集,『大國覇權vs.小國人權』, 2008 283頁,以下參照。

(註七)良心兵役拒絕權的實現與替代役制度改善之共同會議,『台灣替代役制度視察報告書(2004. 5)』,出處: http://www.withoutwar.org/bbs/data/www_pds/050426대만_보고서.hwp

(本文原以韓文發表於20083月首爾大學校法學研究所出版的期刊「首爾大學校 法學」(49卷第1號,通卷146),經韓寅燮教授同意轉貼,全文由鄭乃瑋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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